是不錯吃。 但炸雞本來就是邪惡好吃的料理。

是非「大雷」。但,毫無特色。

餅皮不Q 也不脆 也不咬勁

調味醬料過多,沒有鮮味。

最可怕是那橡皮筋牛肉,還有瓦斯烤味。

這樣要550元。我覺得自已對不起必勝客OR達美樂了。

以家庭客戶為主。

我是不會再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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