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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門市舊址為虎尾合同廳舍,保留日本時代州郡等級行政中心的整體風貌,與虎尾郡役所和虎尾郡守官邸並列虎尾三大官舍建築。

虎尾合同廳舍的興建年代略晚於虎尾郡役所及郡守官邸。依相關史料內容之推測,合同廳舍興建年代可能為昭和十四年(1939)。
虎尾合同廳舍為日治時期現代式樣四層樓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中央有一高塔頂部設有瞭望台,為當時虎尾街最高之建築物,正立面與側立面設有幾個圓窗,洗石子立面帶有古典裝飾線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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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市舊址虎尾合同廳舍,竣工於昭和15年(1940年),為一四層樓高之瞭望塔式閣樓,曾是虎尾最高的建築地標,

合同廳舍落成後一樓為臺南州虎尾郡役所警察課轄下之「郡直轄」(位階與各街庄警察官吏派出所相同,屬虎尾郡直接指揮之單位),以及「消防組」使用。二樓為新設之集會空間(取代原興建於大正十二年(1923)的公會堂,屬單層木造建築,因損毀而拆除)。

戰後,合同廳舍的使用模式並無太大變動,一樓仍為虎尾警察分局轄下之派出所及消防隊使用,二樓集會空間更名為中山堂。

民國四十五年至五十三年間,嘉義地方法院於虎尾鎮設立雲林庭,因而借用二樓中山堂空間做為法庭使用。

民國六十五年至七十年代間,公教福利品供應中心借用二樓中山堂作為營業場所使用。

民國七〸八年警察分局新大樓落成,原位於郡役所內的虎尾警察分局與位於合同廳舍的中山派出所,均遷往新的警分局大樓內,廳舍一樓派出所空間成為閒置狀況,僅消防隊仍持續使用一樓空間,作為停放消防車與極少數人員駐防之用。

此外,民國八○年代,一樓原派出所空間借予虎尾記者聯誼會使用,供記者交換訊息、寫作之使用。

二戰後作為虎尾消防隊,是日治時期消防單位觀測轄區失火位置與完成通報之緊急救災建築物。

民國90年虎尾合同廳舍、與正對面的虎尾郡役所(雲林布袋戲館)、斜前方的郡守官邸(雲林故事館),並列雲林縣縣定歷史建築。

民國95年12月虎尾合同廳舍在鎮公所與雲林 縣政府努力下完成修復,舗上了新磚與街道統一化的金色指示牌,整體形象煥然一新。

 

   

合同廳舍為日治時期官方辦公廳舍的特殊建築類型之一,此類型擁有聯合辦公能為主的建築,台灣目前僅存三棟-即台南合同廳舍、 虎尾合同廳舍及基隆港合同廳舍

窗戶特別是圓型的,不知如何開窗?

消防滑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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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合同廳舍雖經多次重整修復,仍保留不少具有歷史意義之設備,以中間入日將空間分為左右兩大區,一樓 左右兩區各有獨立出口,合同廳舍內部空間包含三大部份:

郡役所直轄派出所(二戰後改為中山派出所)、

消防組(二戰後改為虎尾消防隊)、

公會堂(二戰後改為多種用途)。

位於建物南側的星巴克門市正是當時的專用空間,二樓梯廳作為消防人員之寝室,連通地面並有 一圓洞為隊員緊急出勤下至一樓之用。此「白色 單杆」是當時消防員出勤時的員專用滑竿,至今仍以原貌保留於門市當中。

奉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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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合同廳舍,合同,有合署辦公之義,即在同一棟建築內有兩個以上的辦公機構。日治時代的虎尾合同廳舍內設有郡直轄警察官吏派出所、消防阻(今消防隊)兩個公務單位,二樓則作為公會堂使用。

虎尾合同廳二樓內牆上鑲嵌了一個櫃子,經常被旅人誤認為是保險箱,但其實這是日本時代存放天皇皇后御真影(類似聖旨)的「奉安庫」,其外觀為長方體,底座有三層,整體材質包含木料及部分金屬料,型式為單開式,附有把手和密碼鎖,但目前無法打開,無法確認內部是否有物件。

奉安庫的山牆上面有一枚五七桐紋(由桐葉和花序所組成的紋飾),正面有一對鳳凰,桐木和鳳凰皆為神聖之物,黑漆剝落情況較嚴重,亟待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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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角落座位,往外望去即為雲林布袋戲館,街景視野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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